监测数据表明,核电厂运行期间流出物排放数据都是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,不会出现公众生活饮用水的安全问题;而核电厂涉及中考虑了可能出现的事故工况及其排放量,采取了充分的工程措施,以确保事故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也不会对公众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。而这些措施和国外实践是保持一致的。(国家能源局)